提供线上远程、线下面对面心理咨询,下载乐天心晴App首次下单赠15分钟免费咨询
<<点我下载乐天心晴APP注册即可下单抵用>>

时而躁狂,时而抑郁,让我备受煎熬

我们身边隐藏着这类一类人,他们时而情绪会非常低落,无精打采,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那口气,甚至觉得活着都非常费力;时而他们又会非常亢奋,热情高涨,思维也变得奔逸、活跃,话也会变得很多,而且语速很快,但是话语之中会有些夸张,精力也变得十分充沛,仿佛干什么都不会感到累,并且通常还会伴随着躁狂、冲动的行为。

 

这种躁狂与抑郁两种情况交替、反复的发作的情况,一般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双相情感障碍,双相情感障碍,也被称为躁郁症,它具有高发病率、高复发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等特点,患病者往往痛苦不堪,正常生活被严重影响,今天我们的来访者,就是一位带有明显双相情感障碍的朋友。

来访者:你好老师,曾经对我被判断为抑郁症,经过药物治疗后,有了好转,但是我现在的状况,自己实在是无法承受了,我都感觉自己有点人格分裂的味道,我是在朋友的指导下来到你这边。

我感觉我的身体里面有两个我,一个我非常容易冲动,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就会不计任何后果去做,感觉自己有用不完的精力,看见人多的地方就想去凑凑热闹,此时的我思维也变得敏捷起来,感觉自己有一种爱因斯坦附身的感觉;此时的我易爆点也很低,稍微有一点不如意我就会大发雷霆,甚至是摔东西。

那时候我也以为自己之前的抑郁症得到了有效治疗,可是之后我又出现了抑郁的症状,而且比之前还要严重,一点小事我就会担心恐惧,我担心自己会做不好每一件事,我会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独立的空间内,感觉做什么都没有兴趣,之前那些感觉美好的事物、人,甚至变得有些讨厌了,就连吃饭我都提不起兴趣,哪怕是之前那些自己最爱的食物。

亢奋与抑郁、暴怒与恐惧、开心与难过交替出现,我能深深感觉到自己的病态,可是我就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案例分析:通过来访者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这是典型双相情感障碍的特征,双相情感障碍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首次发作时主要是以抑郁症状为主,比较容易被忽视掉躁狂的症状,是易被误诊的疾病之一;并且据了解相比于单项来说,患有双相疾病的患者很高的暴力倾向以及自杀倾向。

患病者常常游走于天使与魔鬼之间,曾经有也朋友私信问过我关于此类疾病的一些治疗方法。

首先,药物治疗是目前治疗双相情感障碍最核心的方法,一旦发现自己存在双向情感障碍的症状,第一时间及时就医,将自己的症状以及发作时间情况和医生交代清楚,以便于医生提供更加专业的治疗。

其次,除了专业的治疗,自我管理也很关键;对于双相患者,如果躁狂发作时,最好的方法就是控制情绪,缓解冲动,也可以用运动的方式将那些过多的精力消耗掉。

出现抑郁时,试着改变自己的心态,学习一些可以自我调节情绪的方法,尽可能地减少那些负面的想法。

最后,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非常复杂、反复的疾病,缓解病情离不开家人以及朋友的帮助,家人的支持、包容与陪伴可以为患者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愈后环境,也是缓解病情的重要因素。

结束语:

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很难彻底治愈的精神疾病,除了以上因素之外,积极寻求专业的心理治疗,也能为患者康复起到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

最后,愿世间所有的灵魂不再孤独。

咨询师推荐:乐天心理专家咨询师李庆 

作者:于彤彤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海乐天心理咨询中心原创文章,版权所有,转载请写明来源以及网站链接,违者必究。

上海心理咨询哪里最好?


上一篇文章:我每天处于紧张之中,对发生和未发生的事情,我都感到焦虑不安
下一篇文章:乐天心理 ×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冥想减压·身心深度放松团体”沙龙
分享到:

乐天心理咨询,解除心理束缚,重获心灵自由。      联系电话:021-37702979    021-52951186
标签:
分类:抑郁症心理咨询| 发布:乐天心理咨询| 查看: | 发表时间:2021-5-14
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转载自乐天心理咨询中心 网址:http://www.wzright.com/
本文链接:http://www.wzright.com/psychological-counseling/4779.html

相关文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点击更新验证码

咨询项目:强迫症抑郁症恐惧症焦虑症一般心理问题     组织项目:企业EAP疗法培训
欢迎关注上海乐天心理咨询中心官方微信   上海乐天心理咨询中心是上海心理咨询机构强迫症抑郁症青少年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服务创优全国 心理咨询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40号鼎力创意园B401室  免费预约电话:021-52951186 021-37702979  Copyright © 乐天心理咨询中心 www.wzrigh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0044013 -4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