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心理学(2)
理论观点
自体
自体指一个人自身内部真实的、固有的自己。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持久的、连续的主体和变化为各种各样的意识状态。自体与自我不同,自体指对他自己的体验所构成的主体,自我则指一个人的人格结构,是一种非个人独有的、普遍化的模式。自体比自我更强调个体的体验。
科胡特认为,自恋型人格障碍者与精神病状态不同,他们基本上已经获得了一个内聚性自体,并且已经建构起一个整合的、理想化的古老客体。
原始内聚性自体:聚焦于古老的夸大、表现癖及理想化自体客体,形式上有分化
成熟的内聚自体:有稳定、连续的自我认同感,现实地享受自身成就,理想化只是一种暂的策略
自体客体
科胡特用"自体客体"术语,来表达对另一人的体验-- 更精确地说,是对另一人所提供的、非个人机能的体验--体验为"自体"的一部分。因而,自体客体移情就是患者把分析师体验为(自身)"自体"的扩展或延续,即:体验为对某些重要机能的实现,这些机能在年幼时未得到充分开发、未被足够地转化为可靠的自体建构。
自体障碍
自体心理学强调发展性的不足而非冲突性,由于缺乏共情能力,而且孩子从没有被看作有价值的、值得珍爱的个体,因而孩子的一生都缺乏自体的感觉,因而逐渐发展出了所谓的"自体障碍"。这些自体障碍的创伤来自于儿童早期没有从照顾者那里得到作为一个客体应有的重视、肯定和关怀,甚至是遭到虐待,儿童的自体经验很少,也没有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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