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从出生到上小学以前这个年龄阶段,对人的身心发展极为重要。因为在这个阶段,人脑的发育有不同的年龄特点,言语的发展可能有一个关键期(发音系统逐渐形成比较稳定的神经通路,以后要重新改变,非常困难)。错过这个关键期,会给人的心理发展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长期脱离人类社会环境的幼童,就不会产生人所具有的脑的功能,也不可能产生与语言相联系的抽象思维和人的意识。成人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长期离开人类社会后又重新返回时,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这就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人类社会环境对婴幼儿身心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那么社会化的概念是什么呢?
人的社会化是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即指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刚刚出生的人,仅仅是生理特征上具有人类特征的一个生物,而不是社会学意义的人。在社会学家看来,人是社会性的,是属于一种特定的文化,并且认同这种文化,在这种文化的支配下存在的生物个体。刚刚出生的婴儿不具备这些品质,因此他(她)必须渡过一个特定的社会化期,以熟悉各种生活技能、获得个性和学习社会或群体的各种习惯,接受社会的教化,慢慢成人。并且,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的社会化也是个体吸收了社会经验,并由两者的分立走向两者的融合。
从文化角度看,人的社会化是文化延续和传递的过程,个人社会化的实质是社会文化的内化。著名美国社会学家w.奥格本对社会现象中的文化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个人接受世代积累的文化遗产,保持社会文化的传递和社会生活的延续。这种观点反映了人的社会化在文化延续中的重要性。从社会结构角度看,学习、扮演社会角色是社会化的本质任务。帕森斯曾说,社会没有必要把人性陶治得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而只须使人们知道社会对不同角色的具体要求就可以了。他认为角色学习过程即社会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逐渐了解自己在群体或社会结构中的地位,领悟并遵从群体和社会对自己的角色期待,学会如何顺利地完成角色义务,其功能在于维持和发展社会结构。
受到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再进一步问,吃饭的途径是什么?是靠劳动,还是靠剥削,这就更与人的自然属性毫无联系了。
人既是自然界的产物,又是自身生存的社会环境的产物,有人类特有的社会属性。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满足自身需要的劳动活动;人类活动均具有一定的自觉性、意识性;人类在各种实践活动中,相互之间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这些关系都受特定行为规范的束缚等等,这些因素相互联系就构成了人的社会属性,这是人的本性中更重要更本质的一方面。
人的行为、活动、思想、情感无一不是社会的产物,一旦脱离了社会,脱离了社会联系,也就丧失了人性,丧失了人的一切能力。从“狼孩”的心理发展状况和生活习性特点看,“狼孩”不通人性,所通的更多的是动物性,虽然动物也可能具有某种群体习性,例如,大雁列队而行,蚂蚁结群而动等,但它们没有思维活动,其生存活动没有自觉的目的性,它们的行为只是属于一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生物本能,就像植物也有能被动地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命运动一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狼孩”简直不能被称为社会意义上的“人”。当然,这样说决不是意味着人的社会属性同人的自然属性毫无联系,相反,它们是有机的结合、统一于人身上。自然属性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基本条件,没有人的大脑、四肢、五官等生理机能的运转,人的任何活动都是难以进行的。
那么如果一个生物人就是自然人在没有彻底社会化即对于自己的了解和社会结构中地位没有概念,不遵从群体和社会对自己的角色期待,或者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中断和打压,那么就可能产生社会化不彻底,走上偷、抢等犯罪活动,那么司法整体论认为,犯罪是罪犯受到各方面影响的结果,很多人犯罪入狱社会是有责任的。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意义上讲,犯罪是个体社会化缺陷的表现。人在当代的社会化问题归根结底是现代人格的形成问题。社会化缺陷形成不健全人格,是产生犯罪心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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