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转介到心理咨询中心,她自六七岁便养成了偷窃的习惯,十二岁后开始和男孩子在一起厮混,经常夜不归宿。了解她的情况后知道,在她两岁时,父母经过冗长和痛苦的挣扎后离婚了,妈妈带着她离开了原来的家,搬到外婆家,外婆自然十分宠溺这个可怜的女孩,结果她被宠坏了,但是她是妈妈和爸爸是在情感最恶劣的时候,偶然的怀了她,所以她的妈妈一点也不欢迎这个女孩子,她从未喜欢过这个女儿,她们经常吵架,每次交谈到最后都是剑拔弩张、撕心裂肺地互骂。
“所以你的行为是为了报复你妈妈是吗?”咨询师问她,“我想是这样!”她回答。她想证明她比她母亲更加坚强,但是她所以会有这种行为,是因为她总是觉得脆弱,因为她感觉不到妈妈的爱,觉得她妈妈对她疏远,不喜欢她,让她产生深深地自卑,她十分痛苦,觉得自己的存在没有意义,很苦很难过。她唯一能想到的优越方式就是惹麻烦,也就是说她所表现的偷窃、放荡等等偏差的行为,通常是为了表达报复心,因为她感觉没有人真正在乎她。
这种孩子的情况在很多现实社会中都存在,尤其是十几岁的青少年,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但是都是因为某种源于某种自卑,举个例子:三个小孩子子第一次去动物园,面对狮子笼时,雄狮在大吼,声音震动树木摇晃,地面颤动,那么其中一个立即躲在她妈妈身后,说:“我要回家,我怕“,第二个小孩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说:“我一点都不怕妈妈”,第三个小孩眼露凶光瞪着狮子,并问她妈妈:“我可以冲它吐口水吗?”但是其实她们都是很害怕,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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