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全球的性侵案中, 男性罪犯与女性的比例是6:4,如果算上男性菊爆男性 那么男人受到伤害的比例和女人是一样的,而且「男人被性侵都受到了真正的暴力」但由于男性比较强壮在反抗过程中通常会受到更大程度上的物理创伤也会被施暴者用武器威胁,更糟糕的是,由于男性比较强壮,一般一个男性较难实施强暴,所以一般来说都是几个人合力将一个人强暴,轮奸在男性性侵案例中占得比例比较大,所以男性被轮奸后造成的身心创伤也比较大,往往是菊花缝针,鲜血奔流,心里想立即去死。
不要以为男性性侵离我们很远,其实在中国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
20岁的男青年遭陌生人骗到宾馆下药性侵
小马几天前从山东老家来到深圳找工作,几位朋友为他接风去唱歌。在酒吧,遇到一个陌生男人前来搭讪,自称可以介绍工作,涉世未深的小马以为是遇到了贵人,可没想到......
小马说,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三点多了,陌生男子已不见踪影。自己裸着身子,身上的财物也没有了,神智还没清醒的他步行回到了朋友的住处。
后来在宾馆中发现使用过的安全套,在医院做完检查以后,医生说他被性侵了。
2011年10月14日,16岁男孩刘某遭义父江某性侵害
刘某交代,案发前一天晚上,他跟江某在一起睡觉,没想到江某却对他实施了性侵
16岁的刘某几乎还是个孩子,他没有想到跟自己的父亲差不多年纪的江某,竟然会逼迫自己脱下裤子,跟他发生性行为。
倍感愤怒羞辱的刘某一把抓起了刀子,对着江某就刺了下去,第一刀割掉了江某的耳朵,随后伤了他的脖子,杀死了江某后,又放火。
面对这斑斑现实,我们的法律会对施暴者施以援手吗?
很遗憾,「 在法律上强奸男人不构成罪行 」国内对男性的施暴行为,仅仅停留在猥亵的范畴。
那么,被性侵者往往会受到来自警察和外界的二次伤害,包括“ 嘲笑,鄙视”,性侵者会出现如下的心理问题:
一名被害者表示,自己在21岁那年被强奸。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10年,但是他依然深受PTSD(创伤后精神紧张性精神障碍)的折磨。起初的几个月,他的脑袋里每天要闪出无数次被强奸的片段,这些片段让他深深的陷入恐惧之中。 每一次闪过被强奸的画面,他都感觉自己好像又被强奸了一次一样 ,事后,他极度排斥去酒吧,旅馆以及公共厕所等场所。只要看到一群男人出现,他就会变得很焦虑甚至害怕。他不再读报纸,因为他害怕看到关于强奸案的报道。此外,他也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每天至少要洗自己的肛门20多次,并且每次只吃很少的食物来减少排便的次数。他经常会呕吐,并经常嗑药使自己暂时忘记曾被强暴的痛苦。不敢告诉爱人和亲人无法承受他们同情的眼神,感觉这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社会,无论在哪里,无论是男是女 不敢一个人出门 不敢一个人居住 不敢一个人出差 不敢一个人走夜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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