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志红
所谓的性格或人格,其实就是“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的关系。这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更详细的说法是,我们童年时和重要亲人的人际关系互动,都会被我们内化到内心深处。我们的一生,便是将这些内在的关系投射到外部的人际关系上的一生。当然,成年后的外部人际关系也会部分地改变内在的关系,但这很难。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大致有四种:
1. “我行,你也行” 也即“‘内在的小孩’行”,“‘内在的父母’也行”。假若父母爱自己的孩子,同时又给予孩子自由,认可孩子的独立空间和能力,那么这个孩子就会发展出这样的内在关系模式。
2. “我行,你不行” 也即“‘内在的父母’行”,“‘内在的小孩’不行”。假若父母至少有一个爱孩子,但同时又对孩子极其严厉,甚至常用暴力方式对待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容易形成这种内在关系模式。
3. “我不行,你行” 仍是“‘内在的小孩’不行”,“‘内在的父母’行”。假若父母至少有一人爱孩子,但同时又喜欢孩子温顺而听话,那么这个孩子就容易形成这种内在关系模式。 “我行,你不行”与“我不行,你行”的差别是:前者以“内在的父母”自居,而在建立外部人际关系时将“内在的小孩”投射给对方;后者以“内在的小孩”自居,而在建立外部人际关系时将“内在的父母”投射给对方。
5. “我不行,你也不行” 即“‘内在的小孩’不行”,“‘内在的父母’也不行”。如果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又经常折磨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容易形成这种内在关系模式。具备第四种内在关系模式的人,最容易制造凶杀案件,譬如连环杀手和偏执狂。爱人离开他们,是对他们最大的否定,令他们感到“我不行”。他们受不了这种打击,于是将爱人杀死,隐含的意思是“我夺了你的性命,你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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