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上海乐天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师 孙晓平
依恋,一般是指婴儿与其主要照顾者 (一般为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它是婴儿与其父母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感情上的纽带和联结。
依恋理论的创始人,英国发展心理学家John Bowlby认为,婴儿对其照看者的依恋是一种基于生物基础的进化需求。人类依恋的本性,来自于婴儿需要与照看者之间保持绝对的身体亲近,以抵御外在环境对婴儿的各种威胁,从而确保其能够存活下来。依恋行为的目的,不仅是要从照看者那里获得保护以免除当前的生存威胁,而且还要确保可以持续地接近照看者,这种接近不仅是从身体上,还包括情绪上,即照看者对婴儿的情绪持续做出反应。Bowlby认为,人的依恋表现会贯穿整个生命周期,而不仅限于婴幼儿期。
婴幼儿在因剥夺、分离或丧失而无法与母亲保持联结时,会遭受到心理上毁灭性的打击。Bowlby观察到,儿童对于长期的分离和丧失的反应顺序是抗议、绝望、抽离,这可看作是儿童应对痛苦现实的努力和挣扎。Bowlby提出,为了婴幼儿的健康发展,婴儿需要和母亲(或替代母亲的重要照看者)保持一种温暖、亲密的关系,且双方在这种关系中都能感到满足和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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